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30 17:22:40

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申请的理由是票据持有人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申请需要递交申请书;法院受理后需要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

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温馨提示:
本文【民事诉讼法申请公示催告的规定有哪些】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