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如下:
1、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进行了诊疗活动;
2、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了争议,比如说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有不同的看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