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证据的收集方法如下:
1.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