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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30 18:00:13

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八种,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当事人需提供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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