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买方承担责任。机动车风险承担以交付为准,一旦完成机动车交付风险就从卖方直接转移到买方,未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不影响风险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