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被电梯绞伤,由商场经营者担责。商场作为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设置自动扶梯,是为了改善购物环境、方便顾客,属于服务的一部分,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说明的,应承担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