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后多久出决定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仅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需要依法作出决定。如果违法事实清楚确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