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发布时间:2023-04-30 19:09:07

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