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机动车一方。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