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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30 20:14:07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被污染者只需证明自己受到了环境污染,而侵权人即污染企业举证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举证被污染者有过错或者第三人存在过错。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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