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物倒塌致害行为的致害方式有倒塌、滚落、滑落三种。滚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滚下;滑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滑下;倒塌是指堆放物全部或者部分倾倒、坍塌。另外,这里的“堆放物”,是指堆放于土地上或者某处的物品,是某一种或者数种物品成堆地放置一处,在物理形态上形成的一个新的共同体。堆放的物品只能是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