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物业停水,不合理。依据是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你停电停水的,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性质,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擅自停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