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结合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进行认定,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责任,而客观上则实施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如果主观和客观有一个不符合,就不算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