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1400不可以立案。1400不够立案条件,不能单独立刑事案件,属于治安案件。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1400元在报案之后,公安部门会收集网上的信息,然后锁定犯罪嫌疑人,至于收回损失的话,得根据公安部门的进展和追回的钱财比例才能确定。
被诈骗1400元的,虽然没有达到诈骗罪立案的标准,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的涉及金额是可以进行累计的,可能有其他的被害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预防诈骗的方式
当有人向你推销贷款时,一定要小心。诈骗分子先让你在虚假贷款网站或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再以信息填报错误、贷款额度被锁定等理由,诱骗你缴纳保证金或者解冻金。任何声称“无抵押、低利率”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接到自称“卖家”或“客服”的电话说需要退款或重新支付时,当事人一定要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不要点击对方提供的网址链接,更不能在这些网址上填写任何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在网络购物中发现商品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购买,不要将钱款直接转给对方。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达到刑法追诉标准,被骗1400元不能构成犯罪嫌疑人,但受害人也应该及时报警,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报警!肯定有用,没用的是你不会报警,如果你报警的时候只会说我被骗了怎么办,我在微信上被人骗了几千块钱,然后对方还把我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说半天,也没有任何重点,警察想帮你都不知道从何入手,
正确的报警方法应该是意识到自己被骗的时候第一时间记录有用的证据,然后再拨通报警电话,之后详细地告诉警官。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去当地警局报案,警方采用对这件诈骗进行立案调查。
亲,您好哦。
被骗了1300可以报警处理,但不能立案,立案需要达到金额2000以上,才能立案哦,不过您一样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呢,
被骗1000元或者1000元以下不可以立案,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依据如下:属于治安案件,报警处理,警察侦破后,给予对方治安处罚。
被诈骗1200元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应予受理;而刑事案件,就个案来说,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不予受理,因为诈骗罪的最低立案标准都是三千元。警方会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者,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恋被骗14000完全可以立刑事案件侦查。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骗钱财不分多少,你可以去派出所报警立案】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主权。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已没有意义,故不予立案。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只要属于其中之一者,就应当决定不立案。已经立案追究的,在侦查阶段应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应不起诉;在审判阶段应终止案件或者宣告无罪;在执行阶段应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重新审理。
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公诉案件的立案不同,它把立案与起诉和受理相重合,并与审判相连接。即自诉人起诉后,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不经过侦查、提起公诉,直接进行审判。因此,对立案条件除应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2.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应达到什么程度,才能立案,这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有待探讨。
从手机网络里面骗取1400元报案能受理吗?难,很难,基本没可能!
一、骗子抓不着!!
层层伪装的诈骗分子
第1层,地理伪装。
骗子熟练掌握反侦察技能,善用各种伪装,隐去一切可能会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迹。团队基本都在国外待着。根据不少地区警察追踪到的信息显示,大部分诈骗团伙的落脚点都在东南亚,东南亚已经成为亚洲“诈骗基地”。
第2层,身份伪装。
大量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网络黑市被公然叫卖。”黑市,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身份信息资源。在普通人眼里,实名制是身份识别,但在诈骗分子眼中,实名制成为了规避风险的最佳手段之一。因为这些身份信息的所属人和诈骗分子压根没有关系。
第3层,技术伪装。
在诈骗案件中,最难突破的其实是技术层面的伪装。短信诈骗中最常用的就是伪基站群发器,只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软件、一个发射器,就可以向周边的手机用户发送编辑好的诈骗短信。想靠手机定位抓人?较困难。
浮动IP和改号平台也是诈骗分子较为常用的两种技术伪装的方式。浮动IP就是利用网络跳板不断掩盖真实IP,利用虚假IP实施网络诈骗行为。改号平台则是掩盖其真实号码,将电话改成任何你想要的,哪怕是“110”。若幸运,查询到了背后真实的身份,等警察准备好机票护照等一系列文件后,飞到定位地点一查,结果发现背后是一台被黑客控制的私人电脑,也就是“肉鸡”。
二、骗子抓着了,钱没有
专业化的洗钱诈骗集团
专业洗钱集团主要服务于各类诈骗团伙,他们用最短的时间,将其他诈骗同行“辛辛苦苦”骗来的钱取出来,并用合法途径返还。将银行卡上的一串串数字变成能装在口袋里的真金白银。集团各个层级的人兢兢业业、分工合作、随时响应,形成了一张无形却又强大的蜘蛛网,只要一有资金触网,立即就会在这张网络的作用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诈骗洗钱集团内部分工极其精细,一般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称为“声佬”,专门负责打电话、发信息、邮寄等工作;第二层称为“接数佬”,负责连接“声佬”和下一层;第三层称为“刷机佬”,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刷POS机,把钱刷到网上结算中心去;第四层是“卡佬”,负责提供各种银行卡,分别自己转移;第五层就是“取款仔”,专门负责取钱,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付费叫别人去取。
层级纪律严明。五个层级职责明确,纪律严明。跨级之间相互不认识也无联系,每个层级只能跟上一层对接,决不能也无法越级与上上层联系。这样,即使“取款仔”被抓,一般也很难问出上一级的人是谁、在哪,更无法抓到上上一层,最高一层级几乎就是毫无风险。
多路出击分散资金。比如“声佬”骗到20万,可以叫“接数佬”A处理10万,“接数佬”B处理十万;“接数佬”A又可以叫“刷机佬”A处理五万,叫“刷机佬”B处理五万;“刷机佬”A又可以叫“卡佬”A处理贰万五,叫“卡佬”B处理贰万五;“卡佬”A又可以叫“取款仔”A取一万,叫“取款仔”B取一万五。
错综复杂的“子孙账户”
“子孙账户”通俗点解释就是,诈骗犯在收到骗款后,会对骗款进行拆分,通过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N+1次的分散转账,之后再通过“车手”取现。钱款一旦进入到这一步,想要证明资金来源和冻结账户就难了。
如果诈骗分子想更安全一点,则会找“水房”处理。水房这个词很多人可能第一次听,如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就是专门用来洗白赃款的新型犯罪窝点。一般“水房”都服务于多个诈骗团伙,洗白速度快,且最终款项大多都会流向海外账户,难以被追讨。
难以追踪的数字货币。
诈骗分子在获得骗款时,第一时间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全地将所获赃款洗白,通过购买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能够快速、安全的让钱款成功变身,并完美躲避法律的制裁。
比特币所采用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金融清算系统。它利用特殊手段将诈骗分子所拥有的相同额度的比特币在多个钱包地址之间跳跃,从而清除掉它原本的加密货币信息。想要追查最终的地址?可以,去深不见底的暗网上找吧。
三、破案困难≠警察不作为
很多人在遭遇到诈骗后,无论金额大小,第一时间报警,期望警察能快速立案,飞速处理,然后被骗的钱回到自己的手中。这是理想状态,但绝大多数的网络诈骗案,没有这么容易。
当诈骗案立案后,首先要解决的是警力分配的问题。基层警局的警察数量是固定的,加上辖区本身还有其他案件要侦破,警员该如何分配?同时,当案件涉及到跨部门、跨市、跨省、跨国时,还需要与其他省、市、国家的警察以及网安、技侦等部门联手合作。这也大大增加了侦破难度,尤其是小额诈骗案件。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就是办案成本。若你被诈骗的金额为500元,案件涉及到跨省、跨国,警察办案总共花费可能需要50000元。如果一个派出所,同时需要侦破十个网络诈骗案件,那么这个派出所基本可以停业修整三个月。
虽然难!但警察仍然拼命在干!
根据新华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显示,2016年,我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万余名,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70亿元。2019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万人,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5.5万个,拦截涉案资金373.8亿元。
仅2019年,公安部就组织多地警方先后21次赴柬埔寨、菲律宾等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联合执法,与当地警方联手捣毁境外诈骗窝点70个,并先后20次从境外将诈骗分子包机押解回国,依法严惩。
可以报警,只是不构成炸骗罪,属于治安案件立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