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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扣车最多几天

发布时间:2023-04-30 22:16:49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一般最多三十五日,包括三十日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六十五日,其中六十日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最多几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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