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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30 22:44:31

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依法律规定,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在遭受损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加害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前者为侵权损害之诉(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者为无因管理之诉。

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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