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六个原则如下:
1、公开原则;
2、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法定原则;
5、公正原则
6、行政处罚不免除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