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未遂的,如果其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对于未遂犯,也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最低刑为3年有期(另,最高为死刑),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之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未成年人抢劫未遂(未伤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年,并且很可能非常低,比如拘役(最长6个月)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 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2、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 犯罪嫌疑人 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猥亵妇女猥亵儿童情节严重的,构成猥亵罪,如果存在未遂情形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未遂犯的量刑问题,主要是参照实施这个犯罪的既遂状态下的量刑标准,比照既遂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可以的意思就是也可以也不可以,这个决定因素就是犯罪的危害程度和后果,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还有就是从轻和减轻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后者比前者要轻,所以这个也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自由裁量。 另外,对于未成年人,初次犯罪、 过失犯罪 、被诱骗犯罪的 犯罪未遂 者,如果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而且和受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且切实履行了,这个也是可以在检察院阶段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的,但是仍需要进行其他的惩罚,比如训诫,责令悔过,赔礼道歉等处罚手段。《 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