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范围包括人格权和人格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益,民事权益依法依法受到保护,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