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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公告费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5-01 00:41:14

民事诉讼中,公告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公告费指的是传票或判决等通过报社公告送达对方当事人,向报社交费用。公告费属于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中公告费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民事诉讼中公告费由谁承担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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