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制造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物制造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该环境污染是由于不可抗力形成的,否则侵权者无免责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