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内贴广告城管执法依据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橱窗贴广告不违法,但影响市容,不美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努力营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针对沿街商家在店门橱窗上张贴促销广告、损害城市形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