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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生之间非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5-01 02:34:30

民法典学生之间非故意伤害的,应该由侵害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学校也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学生之间非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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