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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5-01 02:42:25

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随意造谣、诽谤、发布、散播他人的不实信息,未经他人允许随意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等。

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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