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益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权利,这些权利都具有人身或者财产属性,所以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统称为民事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