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
1、车辆保管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订立保管合同的事宜达成一致;
3、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4、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