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05-01 04:12:43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

1、车辆保管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订立保管合同的事宜达成一致;

3、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4、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车辆保管合同成立的条件】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