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认定侵犯隐私权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都不得擅自宣扬和泄露。隐私是指个人的私生活,包括个人生活和行为上所不愿公开的一切秘密,隐疾、住所、电话等都属于法定的隐私范围。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其隐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