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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5-01 04:57:33

对于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主要如下: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4、相应的处罚完以后就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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