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受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时,可以依法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并有权对另一个标的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