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或者患者方都可以申请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共同到相关医学会申请鉴定,也可以由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后,会将该鉴定交由专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