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包括主观方面的过失和客观方面的过失。其中主观方面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粗心大意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了医疗过失,客观方面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技能不熟练等原因造成的医疗过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