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于自己身体以及与自己相关的医疗行为有知道并且做选择同意的权利,如果医务人员不予告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