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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01 08:29:51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1年。其中患者死亡,进行尸检的时效为48小时,如果能证明有冷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天。当事人对于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什么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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