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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01 08:30:53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标准: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标准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构成犯罪的,才算自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标准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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