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45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在收到鉴定申请以及鉴定材料后,需要在45天内出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的结果不服的,可在15天内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