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的受理范围包括:
1、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3、对于调解之后不履行义务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