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中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和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身份权指民事主体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
《民法典》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