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的适用包括:如果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还不成熟,容易遭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难免会产生一些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习惯采取教育感化的方式,对于某些情况下的犯罪会大多数会采取 缓刑 方式,那么 未成年人犯罪 缓刑适用条件 有哪些呢?一般是犯罪情节较轻,年龄较小,犯罪手段比较简单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 刑罚 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 刑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条件其一是被判处 拘役 或者短期 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 累犯 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 自首 、 立功 、 从犯 、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 罚金 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 赡养老人 、 抚养 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我们的关怀教育,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对未成年人进行引导,防止其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对于在缓刑期间的未成年人不能产生歧视心理,而要适时的帮助他们,感化他们,使他们能遵守法律,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13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13未成年杀人怎么判,我国 刑法 规定,14周岁以下的列为无行为能力,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不会判刑,但是其 监护人 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对受到伤害一方做出相应的赔偿,并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政府应当收容管教。
1、如果该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那杀人了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故意杀人的都构成犯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至于具体量刑,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
2、主要涉及的法条是,我国刑法典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把14周岁以下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4周岁以下故意杀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15周岁到18周岁的,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上刑事责任,我国还没有判过未成年人 死刑 ,15岁故意杀人,实践中判罚应该会在10年左右。15岁犯 故意杀人罪 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对于故意杀人罪如何处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岁尚是未成年人,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如果该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那杀人了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故意杀人的都构成犯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至于具体量刑,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
2、主要涉及的法条是,我国《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 ,同成年人犯罪一样, 刑罚 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 五、《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3岁杀人怎么判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 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 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 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在 能够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中,又将其分为了已满16周岁与未满16周岁,但不管是属于哪种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话同样也是 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只不过是在故意杀人罪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未成年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这点还请大家在实践中多加注意。 综上所述, 13未成年杀人怎么判 ,对于未成年犯罪,虽然不予刑事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实行挽救感化,对于未成年犯罪的量刑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犯罪没有死刑,政府部门应当进行收容管教,对于怀孕期间犯罪的妇女也没有死刑。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5、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刑事诉讼法》规定:
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