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事故后,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会走诉讼程序。就因为这样,很多人会有疑问,车祸事故会被法院判几次呢?该如何判呢?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车祸事故法院判几次的更多详细内容,就由醉学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法律没有具体限定要开庭几次,一般一到二次即协调解决或判决了,一审程序最长六个月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车祸事故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问题,如实回答事故情况。
对于交通事故而言,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事故中人员出现严重伤亡时,简单的私下调解便难以解决问题,而最终双方往往需要对簿公堂。那么交通事故打官司麻烦吗?交通事故的官司一般开庭几次呢?
其实打官司并无所谓什么麻不麻烦,主要还是看事件到底值不值得。
但相信对于需要对簿公堂的案件来说,想必都是事故损失、影响相对较大,同时简单的调解也无法达成解决的问题。而打官司便是维护我们正当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我们并不要因为打官司比较麻烦而放弃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武器。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具体流程(只有了解打官司的具体流程,才能在官司中游刃有余):
起诉:拟好起诉状进行起诉。起诉状应写明事件的事实经过与理由,以及需要对方赔偿的法律依据。由于起诉状对官司的胜败至关重要,所以写之前一定要提前想好构思。
立案: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拟好的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待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法庭调查主要是进行举证和质证等专业型强的诉讼行为;而法庭辩论则是阐述自己主张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辩论结束后便可等待法庭判决。
判决:法院会根据开庭审理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判决。而如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不服的话,可以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执行:判决书生效之后,当事人需严格根据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严重的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一般开庭几次
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
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的收费标准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和收入水平,以及律师的能力案件的难度而异。下述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标准为:
收费标准1500-2000元 ,同时律师参与事故调解的次数一般为两次。
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收费标准为:
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代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低于3000元。
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代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低于2000元。
一、交通事故一般开庭几次
类似于交通事故这一类型的民事诉讼,没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要开庭几次,一般来说开庭一两次双方就可以协调进行解决或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开车的司机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该是要到庭的,如果这个司机有紧急的事情无法到庭的,也可以自行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这起交通事故的诉讼。在当事人自己没有到庭,也没有任何代理人代他出席的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相关的缺席判决。在这个判决书被宣布生效了之后,如果应该进行赔付的当事人没有按照相关的判决数额进行支付,那么被赔付那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的比例分担。
赔偿范围一般会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在无论是在第一次开庭还是第二次开庭后,都没有具体时间作出判决的,法官会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寄出给当事人。交通事故立案后到开庭的具体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