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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常见的过失侵权行为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01 10:18:59

两种常见的过失侵权行为是:医疗机构过失致人损害的、侵权人过失致人受伤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过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持反对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料到而没有预料到导致损害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虽预料到了但因为过于自信轻信能避免导致损害的发生。

两种常见的过失侵权行为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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