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5-01 10:27:39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是很正常的事情,完全不影响起诉与案件的受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本文【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地不一致如何处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