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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3-05-01 10:32:03

车险理赔的法律常识:

车险理赔的法律常识

1、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2、需要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才可确定赔偿依据;

3、如果存在免责事由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车险理赔的法律常识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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