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杀国家首脑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是指我国的主权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固及其他国家根本利益的安全的总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一切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恐怖活动罪是以暗杀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或以劫持飞机、人质、爆炸、袭击外国使馆或重要场所等手段,在国际间制造恐怖,向一国施加压力,以实现某种政治、军事或其他目的的行为。
据我所知,没有所谓的《战争法》这种东西。
规范交战双方行为的国际公约是《日内瓦公约》,其中包括不准使用化学武器,不准虐待屠杀战俘、不准屠杀非武装平民等等。
没有不准暗杀帝国元首。
PS:
注意,是非武装平民。如果平民武装了,就是游击队。游击队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军队抓住游击队可以立刻枪毙。
而识别游击队和正规军的一个核心方法就是:军服。
只有穿着交战双方军服的军人,才能够合法的作战,并在停止作战后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某一方的军人穿敌人的军服,那他在被俘后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可以被立刻处死。
如果你杀了日本首相,日本可能会在大战之后归入中国版图,如果杀了美国总统,世界可能不复存在,
玩笑而已,你这种问题没法回答,要看国家和局势而定,比如美国一直想干掉卡斯特罗,暗杀他100多次,没什么后果,可是别的小国敢去干掉美国总统吗?
当然可以,比如斩首行动。
斩首行动,即用巡航导弹和精确制导导弹,对敌方进行军事打击,通过精准打击,首先消灭对方的首脑和首脑机关,彻底摧毁对方的抵抗意志。
“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形象反映了这种思想。
爱尔兰共和国临时政府领袖——国家军队司令迈克·科林斯,1922年8月22日在科克郡遭伏击被暗杀。科林斯是爱尔兰争取独立的英雄,1906年起在伦敦任文官,1916年返国,曾参加复活节起义,被捕后囚于弗朗哥奇,1916年12月获释。1918年12月以新芬党员身份,出席在都柏林召开的宣布成立共和国的爱尔兰议会。他是第一任内政部长,后改任财政部长。由于他是爱尔兰革命运动的策划者,英国当局悬赏1万英镑通缉他。去年7月停战之后,被选派伦敦担任和谈的主要代表,12月6日签订条约。临时政府成立后,格里菲斯任总统,他任议长。12日,格里菲斯因心脏病去世,由他继任政府首脑。10天后却在视察防务途中,遭伏击身亡,享年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