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05-01 11:53:54

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投保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损害人承担对受损害一方的赔偿责任。前者属于合同,后者属于侵权责任,不能替代。

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馨提示:
本文【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