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勒索未遂一般不会被记档案,但是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则会被记录档案,留下案底,因为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学生勒索未遂如果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是不会被记档案,但是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勒索未遂构成敲诈勒索罪,是会被记档案,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好,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孩子才15岁,如果是抢劫的话可能会是属于犯罪,但仅仅是帮助别人敲诈勒索是不属于犯罪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案底是肯定不会有的。赔偿是必须要赔偿的!!!
学校处分不会记入档案,一般在校所受处分是不会被放进档案里的,处分的限制作用仅限于在校,比如说延迟毕业。学校给予相应处分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学生知道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并且主动加以改正,不会有影响学生前途的恶意。
处分比较严重,尤其是原则上的,比如触犯法律法规,或者反DANG反社会,那么处分确实是跟档案走的,会很影响以后找工作。如果只是记过,问题不大的,如果你表现良好,在毕业前是有机会获得撤销的。我觉得你现在可以找一个人帮你。
直接去教导处找德育主任,在他面前承认错误,写下保证书,并提出自己的承诺,如果表现良好,不再犯错误,学习成绩有进步的话,希望学校在毕业前撤销自己的处分。只要你态度良好的话,学校的德育主任是不会为难你的。加上,万一你真的被记过,你毕业后是会影响到你现在学校的名声的。
记过都只是作为对学生违纪行为的一种处理方式,至于放不放进档案里面,很大程度上则是取决于当事人被处罚后的态度。所以还是那句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五级,具体如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