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

发布时间:2023-05-01 12:25:13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患者要求复制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封存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温馨提示:
本文【医疗事故案件可以复制和封存病历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