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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如何举证

发布时间:2023-05-01 12:42:12

过度医疗应当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证据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过度医疗如何举证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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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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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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