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后,医学会应当在45日内出具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