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发布时间:2023-01-23 23:20:21

非法拘禁罪要判轻,行为人可以进行自首,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非法拘禁罪怎样能判轻

非法拘禁罪如果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能判轻。犯罪分子犯非法拘禁罪,属于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存在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什么幅度最轻

非法拘禁罪 的最轻量型为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犯罪嫌疑人 如果触犯非法拘禁罪的,一般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拘禁罪最轻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为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

非法拘禁 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 可能定罪情形跨度比较大,最轻刑只需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但最高刑,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非法拘禁的期限需要连续限制公民活动自由达到24小时。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 、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 债务 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非法拘禁罪怎样可以判轻】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