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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有哪些明显特征

发布时间:2023-01-23 23:21:24

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明显特征有: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薄弱;自我控制能力较低,犯罪多呈盲目性;呈暴力化、凶残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有哪些明显特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青少年犯罪行为特征

青少年犯罪行为特征如下: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

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

青少年犯罪十大特征

青少年犯罪十大特征: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扩展资料:

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四方面做起: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

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

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 ,不玩游戏机,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 ,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小树长弯了不要紧,砍掉了就行了。一碗水弄脏了,不能喝了,不要紧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

中国有句古语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在法律的保护下、在学校和家长的爱护下,在阳光雨露的丝润下、茁壮成长,用你们的聪明智慧和健康的体魄,演绎出,属于你们未来的,灿烂、辉煌、壮丽、多彩的人生!

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有哪些明显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青少年犯罪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西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

当今青少年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 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青少年犯罪 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8、 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通过调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现象极为明显。案例一中,从缴获的工具、枪支以及犯罪的过程看,陈某与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计划并准备一定的犯罪工具,杀人后进行弃尸等等。

盗窃罪最体现青少年犯罪的什么特?

青少年犯罪刑事案件,发现有以下明显特点。

一、从刑事犯罪的犯罪对象看,未成年犯罪特征明显。

在这24起刑事案件中,18起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5%的在校青少年犯罪比例也在增大,共计4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7%,占未成年人犯罪的22%,从这些统计中可以明显看出,未成年犯罪已经是刑事犯罪

二、从刑事案件种类看,盗窃又是刑事犯罪的一大特点。 14起盗窃案件约占我区今年上半年援助案件总数的60%;

其次是抢劫案件5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0%; 其中,青少年犯罪比例较大,占盗窃案件总数的70%。

所以,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盗窃、侵占公私财物是当今社会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从罪犯性别和文化水平分析,发现罪犯均为男性公民,且文化水平较低。 在上述18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均为初中以下文化,其中5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2人为文盲。低学历、低文化导致的法盲是刑事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从刑事犯罪分子来源看,外籍人员较多,共16起,约占案件总数的67%。 外来人员抓住逃犯破案难、缉拿难的弱点频繁作案,且案件多为盗窃、抢劫的外来犯罪也成为当前刑事案件的另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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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纠合性

当前青少年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在纠合过程中,为了争强好胜而在团伙中争当霸主,常常象滚雪球一样结合成更大的团伙,以壮大势力。这样,可以互相壮胆,在“人多势众”的心理支配下,犯罪过程中反映出胆大妄为,不顾一切,理智无法控制行为,其犯罪一旦得逞,便紧接着再干。

为何会出现这种纠合性呢?主要是由于青少年正处在成长时期,喜欢交际,乐于结群,一旦受坏人和外界不良因素引诱,在人多势众、互相壮胆的情况下,作起案来胆大妄为。

二、偶发性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他们的犯罪,一般来说,较少预谋、策划,常常是在外界的影响下,或者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犯罪的偶发性还表现在有的青少年平时表现还比较好,会在某种情况下,突然犯罪。

青少年这种偶发性犯罪现象与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青少年发育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但是,他们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弱,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因此具有较大冲动性,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三、野蛮性

野蛮性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表现特征。青少年由于自身特点遇事好冲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去行动。如果这种特点得到正确的引导和表扬,则是一种上进的动力,但如果用在违法犯罪上,则又成为一种破坏力。有一些青少年年龄虽小,但作恶犯罪却肆无忌惮,气焰嚣张,动不动就以“是不是给你放放血”,“不要喊,否则就要你一只耳朵”等相恐吓,以拳打脚踢、刀戳、捆绑等手段,侵犯人权,抢劫钱财。

四、反复性

由于青少年思想极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方面,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经过帮助教育,痛哭流涕,表示要改邪归正,表现出易于接受教育改造的一面;另一方面,也存在很大反复性,有些青少年改了又犯,犯了又改,成了多次“进宫”的老手。

因为他们多次作案得手后强化了犯罪心理,已由初犯的恐惧,转为熟练,特别是在犯罪行为受到制裁或不切实际的需求受阻后,非但不予收敛,反而疯狂地报复社会,成为难以改造的累犯和再犯。因此,我们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和综合治理,必须坚持反复抓,只有持之以恒,才能抓出实效。

五、报复性

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有哪些明显特征

青少年虽尚年轻,但却渴望自立、自尊,获得别人的平等相待,不愿受管束,希望无拘无束的生活。这种心理特点,随着年龄的成熟而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品行时,谁如果管教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所以在青少年犯罪活动中,尤其是暴力犯罪中,报复性犯罪比较突出。

这类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原因很多,多数表现为暴发性的犯罪,这种人的突出的心理状态表现为凶狠、残暴、贪婪、没有人性,是最危险的犯罪分子。据心理学家的估计,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少年,可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愤怒产生了巨大的力量能够超过成年人的两三倍,因此,我们在对青少年教育方法上,要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人格,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六、模仿性

青少年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他们年龄幼小,辨别是非能力低下,往往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 ,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青少年喜好猎奇,善于模仿这个特点,注意研究,加强防范,尽量避免由模仿而导致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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